硬要插嘴
誠品絕對可以列為觀光景點,就連我回台灣那麼一次我也把“去誠品晃一晃“列為懷舊路線之一。
心理滿足大於實質:誠品現象大概是個老掉牙的話題,從大學開始,每個學期總會做到一些報告討論誠品的行銷公關文案廣告社會現象拉哩拉渣,結論是,誠品真的很成功(在行銷上,一家書店居然有如此閃亮囂張的光環)。短短幾年誠品累積的品牌忠誠度大概無人能比(蘋果電腦應該可以比),擁有張誠品會員卡也曾是我的夢想, 我不得不承認多少有品牌崇拜,在誠品買書跟在金石堂買純粹是氣氛的差別, 三民書局的書也好多幹嘛非得去誠品?為什麼在買少女雜誌就選擇去7-11就好?誠品有外文書其實上網也可以買。
隸屬某族群的身分證:曾有個朋友開玩笑地說“都市人就是下班後先去加州健身俱樂部,然後去星巴客喝咖啡,然後去誠品看書站一下“ 一種行為模式造就一種族群,喜歡在誠品消費的人(當然不是去誠品的人都會去加州健身或星巴客喝咖啡),會員卡是種識別,在茫茫人海中,為自己裝點出某種低調又高級的打扮(手提名牌包大概是高調又高級),族群認同感更是大於消費的價值。
誠品自己打壞品味:先不談什麼中產階級品味同質化,或雅痞的病態消費,我覺得以往誠品雖不靠書店撐帳面(誠品生活館賺比較多吧),但在與消費者供需模式上,其實已經達到“雙贏“的境界,為什麼決定與銀行合作破壞原有的會員制?消費者以往從誠品得到是種品味上的認同而非經濟能力的認同,雖說誠品已經呈現大眾化,但是以往高門檻的會員制表面上依舊維護了他的獨特(品味與族群認同),現在把“大眾化“明朗化,我想短期內會遭原有會員大加撻伐。
記得幾年前我對Fnac的到來充滿期待,由於學校作業有幸跟裡面某個法籍主管訪談 ,他們也相當有信心能開創出與誠品不同但同樣高格調的品牌特性,不過現在,也淪為百貨公司的附屬品。我想,基於有限的土地人口,台灣各類產業不做到大眾化,是很難賺到錢的,而錢真的很重要,上班以後的我深深覺得(哈,好爛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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