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高中生
昨天經過三大道和14街口時,我經過一群高中生,然後肩膀被惡意推了一下。當下我覺得算了,沒受傷就不要自找麻煩,於是維持一樣的速度前進,可是此時,我聽到身後傳來的笑聲,我突然一把火,回頭瞪了他們(這一瞪,夭壽,他們有8個人左右),推我的那位男生,看到我瞪他,開始破口大罵,我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就回敬了一根中指。
後來我沒有被追殺,也很安全地抵達目的地,我認真檢討,到底我本身有什麼問題,讓高中生看我不順眼,我自認我長得還滿兇的。問了兩個朋友,他們都說,我走路不自覺會低頭,越走越快,看起來很好欺負。這種本身儀態的問題,而造成被欺負的困擾,真的是令人生氣,因為我並不是什麼沒自信才走路走成這樣,也不想因為死紐約高中生而改變什麼,就像你硬要規定“女人不可穿著清涼,否則被強暴活該“一樣,不過,社會禮制原本就是規範君子不規範惡徒,我想我以後還是會乖乖抬頭走路。
紐約真的不至於治安不好,好人還是多過惡霸,不過高中生是最危險的一群,我記得我幾個月前因為工作關係造訪一所高中,全校在進校門時可是要經過安撿門的,隨身物品也要X光檢查,才能進去上課。難怪日本人要拍大逃殺,想必那作者也是很透高中生了。
2 Comments:
老實說
我於妳的比中指有種激賞的感覺
妳也蠻帶種低嘛
以前國中課本上有一課文
匹夫之勇不能稱之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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